无人机喷药引纠纷调解员情法并行止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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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植保无人机被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中,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但若无人机操作不当,则可能引发相关纠纷。近日,泗阳县人民法院就处理了一起无人机喷洒农药引起的纠纷,在乡贤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该起纠纷的处理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今年5月,泗阳县李口镇的王某委托刘某给自己的承包地打农药。刘某在操作无人机喷洒农药时,因操作不当将农药喷洒到了相邻地块马某种植的桑树叶上,该桑树叶主要用于桑蚕养殖。5月25日,马某发现自己养殖的桑蚕多数死亡后立即报警,王某和刘某也前往现场配合调查,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取证。后因双方就损失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马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王某、刘某赔偿损失6万元。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马某在公安机关拍照留证后,为了降低损失,便将被喷洒农药的桑树叶全部剪掉,死掉的桑蚕全部处理,剩余的桑蚕以5000元全部卖出,导致实际损失难以认定,案件处理一度陷入僵局。


乡贤调解员邱善成接到调解委托后,考虑到正值农忙时节,便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避免当事人多次奔波。在明确双方诉求、梳理出纠纷症结后,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法庭“乡贤诉前调解工作室”,与驻庭人民调解员胡振兴共同组织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无异议,但是在损失金额方面,原告马某主张应当按照自己去年的收入计算;而被告王某、刘某则主张按照今年的市场行情计算,双方对此争执不下。乡贤调解员从邻里乡情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胡振兴围绕已查明的事实,对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释明。通过运用情、理、法耐心调解,最终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赔偿马某4000元、刘某赔偿马某14000元。双方当事人当场交接现金,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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