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保障措施

科技资讯|发布者 小卓爱航拍
2024-04-09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省低空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和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协调推进作用,指导支持省内低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省内低空发展考核评价,研究重大政策及事项,解决重要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低空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大政策投入。认真落实《安徽省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配合)。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协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强化省市联动,支持各地制定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三)深化安全发展。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认真落实低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责任(责任单位:民航安徽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安徽空管分局配合)。加强对低空飞行器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等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民航安徽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配合)。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严厉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飞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及市场竞争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四)加强监测评估。研究制定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和方向统计目录,探索建立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建立和完善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规范准确反映我省低空经济发展态势(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对方案落实及各市低空经济发展情况开展后评估,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五)营造良好氛围。利用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中国品牌博览会等重大平台集中展示低空经济发展成果,普及低空经济文化,提升公众对低空经济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低空消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鼓励加强产业政策宣传、跟踪行业重大事件、报道企业典型案例,优化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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